党的领导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保证******
作者:徐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自然资源部法治研究重点实验室研究员)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近年来,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两者承前启后相互衔接,在确保“十四五”时期“一规划两纲要”的统一协调的基础上,为构建更加完善更加与时俱进的法治中国,绘就出了宏伟蓝图,为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指引了更加明确的方向。法治中国建设是中华民族需要长期坚持的一项光荣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中华民族必须面临的一场自上而下的深刻的社会变革。法治中国建设是我们党和国家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间内的重大工作,必须加强党中央对这一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领导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保证。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的政治领导力量,是领导一切的,这是新时代党建实践的升华,对党建理论认识的一次重大飞跃,也是建党百年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党领导一切自然包括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法治工作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才能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的作用,才能更好地服务社会、造福人民,所以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是确保法治工作正确方向的前提,是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走向成功的根本保证。在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必须一体推进党的建设和法治建设,这是我国法治建设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政治和法治关系在党的建设中的集中反映,关键在正确认识党和法的关系,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必须抓住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并以此为一切活动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最大优势
社会主义法治之所以能固根本,长期造福人民,历史和现实都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最大优势,它是由我国宪法和法律的性质决定的,是历史的必然、人民的心声。新中国成立之初,就通过宪法这一根本大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通过不断强化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全面推进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我国法治化进程全面提速,民主化进程全面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立足我国实际,在更高起点上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中国建设全面有序推进。与此同时,党中央不断推进司法改革,强化全面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标志我国法治建设全面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党中央从战略部署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顶层设计。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新的战略部署,注重从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等方面全面系统阐述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重大意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这些将进一步促进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的最大优势的发挥。
党的领导是破解法治领域改革难题的重要法宝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法治的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首先必须要搞好法治建设。法治建设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涉及到国家政治、经济、科学、文化、外交等,涵盖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领域各环节,事关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当今世界局势变化多端,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期,改革攻坚的深水期,发展稳定安全任务艰巨繁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法治领域复杂性、敏感性、艰巨性问题不断凸显,改革发展面临许多难啃的硬骨头、难铲的绊脚石。中国共产党在任何时候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我们破解法治领域一切改革难题的前提。坚持党的领导,要善于从政治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一根本问题上,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讲政治和讲法律的有机统一,要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要不断提高对新时代党的思想理论的政治领悟力,要不断提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政治执行力,这是我们破解法治领域改革难题的关键。在法治中国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只有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牢记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自信自立、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才能充分发挥党协调各方力量资源的优势,才能集中力量办大事,才能攻坚克难,不断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才能迎刃而解法治领域改革难题。要破解法治改革领域的难题,必须加强立法,立法必须科学,科学立法是解决一切难题的前提,严格执法是基础,公正司法是防线,全民守法是关键,四个方面紧密联系互为支撑。不断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要立足于制度完善,着眼于体制改革,致力于机制创新,要全面深化司法领域的改革,为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建设营造优质的法治环境。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法治与政治难舍难分,任何形式的法治都是以一定的政治理论、政治逻辑、政治立场为支撑的,任何时代的法治都会深深地打上那个时代的政治烙印,法治本身是一种具有鲜明时代色彩的政治形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确保我国法治坚持正确方向的前提。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提出:“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着力实现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入法”就是将党的领导这种制度形式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让党的领导于法有据,通过法律明确党的领导地位,规范党的领导活动,有序推进党的领导法治化。“入规”就是加强党的制度建设,通过制度来保障党的领导地位,推进党的建设,强化党的职责,全面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律和制度是全面贯彻实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双重保证,要进一步发挥人大主导立法的作用,突出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性,加快推进立法体制改革和立法机制创新,全面加强新时代的立法工作,特别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重视新兴领域立法,完善涉外领域立法,将新时代符合党的主张、人民意愿的新理念新思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转化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法治准则,始终将党的领导作为我国法治建设源源不断的力量源泉。
为了更好地保证党对法治中国建设的全面领导,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时刻牢记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进一步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进一步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特别是立法机关要紧扣国家发展的实际,紧扣法治中国建设的需求,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使我国的立法更加科学、更加民主,全面提升依法立法水平,让立法真正能够反映党的意志和人民的心声。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让法治成为中华民族的一种崇高的信仰,永远根植于人民心中。党员领导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中,要发挥好“关键少数”的作用,必须有清醒的政治自觉,不断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做好法治中国建设的模范。党要成为带头守法的领头雁,始终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坚决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
[本文系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我国人类遗传资源保护的立法机理与制度构建研究”(19AFX021)的阶段性成果。]
跨文化视域下国际传播语境初探******
毕永光
【提要】叙事语境是对外话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国际传播的跨文化属性,要求我们必须突破不同文化间的语境藩篱,从语言、图像符号的信息本质入手,以“平实的陈述,生动的表达”构建叙事语境,减少“中国声音”跨文化传递的失真率,提高“中国故事”的易读性和亲和力,为对外传播在域外“入脑赢心”创造条件。
【关键词】跨文化传播 叙事语境 传播艺术
近年来,中国加强了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对外传播产品的供给不断丰富,网络、通信等技术保障日益完善,对外传播渠道建设也有了长足发展,与海外媒体开展内容采集、制作、播发等合作取得积极进展。
2021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强国际传播的理论研究,掌握国际传播的规律,构建对外话语体系,提高传播艺术。”硬件和渠道建设之外,国际传播软件建设不可或缺,更是难点所在。“软件”是传播内容,更是支撑内容的话语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叙事语境是关键一环。通过文字、图片、声音、视频媒介制作的任何单一和多媒介传播产品都存在叙事语境,检验国际传播叙事语境成效的标准是跨文化的“穿透力”,即对域外受众“入脑赢心”的能力。
一、跨文化传播需要跨越语境鸿沟
跨文化传播是不同文化系统之间的成员所进行的信息交流行为与传播过程。[1] 跨文化传播的障碍在于,当一个信息离开它被编码的文化,进入另一种文化并被解码时,可能被误读,甚至反向解读。
(一)中国对外传播的语境障碍
面对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国外传播理论界通常把世界六大宗教作为文化板块区隔的重要参照,以基督教(包含天主教、东正教和基督教)、犹太教、伊斯兰教、印度教、佛教和儒教(儒家思想)为底色描绘世界文化版图的框架。[2] 当然,这种划分是粗线条的,相同区域性宗教与各国本土宗教信仰、历史文化、地理环境等相结合,又生发出文化的复杂性差异,受儒家思想影响的中国、日本、韩国、越南等国家之间的传播具有显而易见的跨文化传播属性。
当前,对以欧美为代表的西方国家的文化传播是中国开展国际传播的重点和难点所在,东西方价值观差异造成的“语境鸿沟”是必须面对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的差异。东方文化崇尚集体主义,而个人主义是西方文化的底层价值观,这种差异在东西方国家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不同社会实践中表露得很充分。二是“权力距离”的差异。荷兰传播学者霍夫斯泰德提出,在一个特定文化范畴中社会成员与权力之间的距离是重要的价值观维度。东方社会被认为是“高权力距离社会”,即认同权力是社会的一部分,社会组织往往显示出集权性,而西方社会则相反。三是“高语境与低语境”的差异。美国人类学家爱德华·霍尔发现,东方社会的高语境文化更加依赖含蓄、间接的表达及非语言交流,而西方社会则是低语境文化,喜欢开门见山、直接的语言表达。
中国开展对外传播除需克服价值观差异带来的障碍,还需面对西方对东方历史形成的偏见与歧视,以及美国为首的西方阵营对当代中国崛起的刻意抹黑与打压,令跨文化传播难度进一步增大。
(二)寻求语境最大公约数和共情点
当前,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形成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的国际话语权是当务之急,这就需要深入研究跨文化传播的理论与实践,在“融通中外”上下功夫。文化之间的鸿沟客观存在,难以填平,但在其上搭建一座“便桥”,保障传播信息的跨文化抵达是可以做到的,这就需要寻求语境最大公约数和共情点。
语境最大公约数和共情点有两个层面。一是叙事层面。中国的对外传播要向低语境文化“降维”,回归语言及图像等符号传递信息的基本功能,删繁就简,在叙事方式及背景关联上力求简洁明了,化解不同文化背景受众的解读障碍。简洁明了并不意味着枯燥乏味,还需要生动活泼的表达,增加亲和力。当年,周恩来总理向国外受众介绍新中国第一部彩色影片《梁山伯与祝英台》时,把它称为“中国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就是经典的跨文化传播案例。二是价值观层面。“寻找共同点”始终是跨文化传播的密钥。我们的国际传播产品在宏观上需将中国特色文化融入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中,中观上需体现法治、低碳环保、人道主义等普遍认同的理念,微观上则要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弘扬人类情感的暖色与人性的光辉。这样的语境才易于在其他文化背景的受众中引发共鸣。
在国际传播中,语言翻译固然重要,但对传播效果的影响不是决定性的。一方面,只有符合跨文化传播规律文本的翻译才会有理想的传播效果;另一方面,在人工智能快速发展、机器翻译不断成熟的背景下,一个好的中文文本同样具备国际传播的多种可能性。
二、当前对外传播的语境落差
对外传播场景包括媒体对外报道,展会、论坛、招商等场合及网站、新媒体上的对外宣介,与外国机构、企业及国际组织的沟通交流,在海外媒体上的形象展示等。我们很重视对外传播,但实操中往往受制于长期身处其中的文化语境,跨文化传播创新思考、实践经验尚有不足,对外传播产品在叙事语境上还存在一些局限,影响国际传播实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调子过高
在国内传播环境中,内宣体、文件体、企宣体、网络体等语境范式,如果不用跨文化传播思维加以“再编码”,有意识地进行受众场景转换,形成全新的对外语境,很容易造成在国际传播中调门过高、“用力过猛”。主要表现为照搬政治话语、宏观铺陈、自我夸大、结论先行等,这就等于在外国受众面前立了一堵墙,很难达到传播效果。
(二)意图外露
当下中国开展国际传播,就是为影响广大对中国不了解甚至有误解和负面看法的国外受众,转变他们的看法,扩大中国的“国际朋友圈”,服务于海外统一战线工作,因此不可避免地带有“劝服”属性。但是,在叙事中直陈我们的“劝服性意图”,或把官方政策取向直接移植到对外语境中无疑是不明智的。传播心理学告诉我们,人们对“隐秘动机”始终是敏感的。如果受众感到传播方有明显的说服意图,很可能会觉得对方有所图谋,从而不肯相信相关信息。[3]
(三)用语不够平实、清晰
语言符号有约定性、抽象性、多义性,使用语言符号在跨文化传播中准确传递信息并非易事。中国语言文字博大精深,但在对外传播语境中,要把便于海外受众准确接受放在第一位,不应迷恋于华丽的词汇、恢弘的排比、复杂的句式。堆砌辞藻貌似高大上,却损害了语言表意的基本功能。因此,对外叙事提倡“白描式”陈述,少用或不用形容词、副词,避免使用令海外受众费解的政治术语、“热词”、简称,如“弯道超车”“政策洼地”“热土”“海丝”等。另外,网络体有生动的一面,但网络空间文化区隔性较大,网络词汇是深厚的本土社会文化土壤的产物,通用性不强,并不适用于跨文化传播。对外叙事使用网络词汇、“热梗”,难免遭遇“尬聊”。
(四)缺乏好故事
近年来,我们在“讲好中国故事”方面做了大量探索,对外传播产品中故事不少,但好故事、能在不同文化背景受众中引发共鸣的故事还是不多。讲故事关键要见人、见事、见细节、见情感,要能打动人,避免套路化的叙事。故事的形态是多样的,有宏大的故事,也有普通人的故事;文字可以讲故事,图片、视频也可以讲故事;可以是完整的故事,也可以是嵌入式的小故事,一句话、一张图、一个短视频都可以承载一个精彩的故事。比如北京冬奥会的点火仪式,“燕山雪花大如席”的小故事就把低碳环保理念与中华文化很好地结合在一起。
以上说的主要是“术”的不足,这些问题的解决关键在“道”,即在价值观层面更好地“融通中外”,寻找对外传播语境最大公约数。
对外传播首要目标是信息抵达,最佳也是最难达到的效果是实现共情,既让海外受众“心有戚戚然”。要达致共情,必须有“移情”的能力,即认识和理解他人看法和感受,并以令人容易接受的方式传递这种理解的能力。[4] 要具有这种能力,就要求传播者虚心了解传播对象国和地区的历史、文化,了解当地受众的认知习惯,做到知己知彼,因地施策,分众传播。
三、构建国际传播语境应着眼于提高跨文化亲和力
(一)倡导“平实的陈述,生动的表达”
中国新闻社在长期从事对外传播实践中形成了“中新风格”,在叙事语境营造上主张增加人情味,摒弃宣传味,采用民间视角和海外受众习惯的语言,努力做到“长话短说、官话民说、硬话软说、空话不说”。[5] 近年来,中新社进一步提出“中话西说”,探索用融通中外的理念开拓跨文化传播的新路径,并开辟了以“理性对话,文明互鉴”为主旨的学理性专栏《东西问》。
构建国际传播语境应以“平实的陈述,生动的表达”为基本导向。平实的陈述便于理解,生动的表达易于接受,这是提高传播产品跨文化亲和力的内在要求。
“平实的陈述”中的“平实”是指用平实的态度、平实的语言讲述事实,语汇的指代应该是具体的、清晰的而非抽象的、模糊的,在叙事中降低中国高语境文化中表意“虚”的部分;“陈述”就是有条理地说出,区别于抒情,更不是煽情。由于文化背景的差异,在对外传播中期待用内宣方式煽情、制造“泪点”是不现实的。
在传播实践中,对内容的生动表达往往易于被受众接受且不易被遗忘。“生动的表达”体现在标题制作、语言组织、叙事架构等方面,以小见大、细节、现场感、生活气息、人情味等都可以成为生动表达的载体。
“生动的表达”还应该是简短的。简短是传播内容的浓缩状态,有助提高对外传播效率;另一方面,在当今信息爆炸、碎片化阅读为主的时代,简短的内容更容易被不同文化背景的受众接纳。因此,在国际传播中应用语言符号时应提倡短文、短句、短段落,力戒穿靴戴帽、拖泥带水。当然,简短的内涵是注重对传播内容的提炼,并非简单的篇幅长短问题。
(二)重视摄影和视听作品在国际传播中的“破圈”效应
视听作品包括影视、音像、视频等形式。摄影和视听作品对语言依赖较小,更适合在不同文化圈之间传播。加之国际传播有“浅传播”的特征,即让外国普通受众对中国有一个大致的、表象的正面印象就达到了有效传播的目的,这也让摄影和视听作品有了发挥的广阔空间。
“平实的陈述,生动的表达”同样适用于视觉和听觉作品。以北京冬奥会开幕式为例,对外国观众而言,他们通过屏幕看到的就是一个带有丰富中国元素的视听作品。在举世瞩目的时间节点,开幕式展示了当代中国人的开放、自信,中华文化的简约、大气、唯美、灵动,自然成为以一当百的中国形象宣传片。
李子柒则是民间对外传播的典型案例。她拍摄的展示田园生活的视频作品将中国节气、节日、民俗等文化融入衣食住行之中,以精致质朴的画面见长,没有配音,更没有英文字幕,但这并不妨碍她在海外社交平台拥有上千万粉丝。
视觉形象塑造也是敌视中国的西方势力攻击、抹黑中国的“武器”。充满歧视意味的中国男子“傅满洲”形象及近些年频现的“眯眯眼”中国女性形象就是通过视听产品及平面广告等方式传播的,BBC 在报道中国的图片及视频上加“阴间滤镜”的操作更是西方新闻史上的一个丑闻。与之相反,不久前登上美国纽约时代广场大屏的中国摄影师罗冰的反种族歧视作品《All in Love》,则给外国受众呈现了一个看待中国女性的正向视野。
发挥摄影和视听作品在国际传播中的“奇兵”作用,需要把跨文化传播的理念融入策划、拍摄、后期制作、平台播发各个环节中,优化叙事语境,不断推出“中国视角,国际表达”的制作精良、有感染力的作品。完成这个目标既任重道远,又大有可为。
四、结语
做好国际传播关键在人。要重视国际传播人才培养,加强外派、交流,积累在不同文化背景中从事传播工作的经验;吸收海归人士、外籍人士加入国际传播,厦门大学美籍教授潘维廉就为福建的对外传播做了大量有益工作;在中国学习、工作、生活的外籍网红是中国开展国际传播需要涵养的重要资源,应为他们更好地了解中国提供必要的便利。在当前的“自媒体”时代,中国公众每天通过镜头在社交媒体上展示着中国的方方面面,也是国际传播的生力军。应鼓励公众探索国际传播的有效路径和叙事语境,充分利用海外社交账号开展传播,让更多的“李子柒们”成为当代中国的民间“形象代言人”。
(作者系中国新闻社福建分社融媒体中心主任,文章刊于《东南传播》2022 年第 3 期)
国际传播界·2022 年 第 7 期
注释:
[1] 邱沛篁等 . 新闻传播百科全书 [M]. 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
[2][4](美)萨莫瓦等著,闵惠泉等译 . 跨文化传播(第六版)[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71-89,314
[3](美)洛厄里、(美)德弗勒著,刘海龙等译 . 大众传播效果研究的里程碑(第三版)[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107-108
[5] 中国新闻社记者手册 [M]. 北京:中国新闻社,2014.23-24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