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开年首场!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稳物价专题新闻发布会******
1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稳物价专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万劲松、副司长牛育斌、副司长周伴学出席发布会,就物价总体形势走势、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保持能源价格稳定、国内生猪市场价格形势、困难群众物价补贴、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答记者问
央视新闻记者:请介绍一下2022年我国物价整体情况,国家采取了哪些措施保障物价平稳运行?2023年物价走势如何?
万劲松:2022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加强粮食、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着力加强重要民生商品和大宗商品价格调控,我国物价总水平持续平稳运行,国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涨幅始终运行在3%以下,全年上涨2%,大幅低于美国8%左右、欧元区8%以上、英国9%左右等发达经济体涨幅,也明显低于印度、巴西、南非等新兴经济体7%—10%(1—11月份)的涨幅。国际胀、国内稳,对比十分鲜明。
回顾2022年稳物价工作,重点是做好“稳民生商品、稳大宗商品、稳市场预期”三方面工作。一是以粮食和生猪为重点、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为抓手,全力稳定重要民生商品价格。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促进粮食稳产增产。及时开展储备调节,缓解生猪猪肉价格大幅波动。定期调度并指导各地建立健全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多措并举抓好保供稳价。二是以煤炭为“锚”,千方百计稳定能源等大宗商品价格。创新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提出煤炭价格合理区间,明确煤炭领域哄抬价格行为认定标准,加快释放煤炭先进产能,实现煤炭价格总体在合理区间内运行。煤炭价格的稳定,为稳电价、稳用能成本奠定了坚实基础。落实好天然气价格政策,充分发挥国产气保障作用,完善中长期供气合同机制,保持国内居民用气价格基本稳定。三是创新预期管理机制,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信息发布,及时释放调控信号。加强期现货市场联动监管,遏制过度投机炒作。
展望2023年,尽管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可能高位波动,输入性通胀压力仍然存在,但我国物价保持平稳运行具有坚实基础。粮食生产连续丰收,生猪产能合理充裕,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基础能源保障有力,保供稳价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全有信心、有能力继续保持物价总体稳定。
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记者:重要民生商品关系人民群众的“米袋子”“菜篮子”,国家在保供稳价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牛育斌:重要民生商品与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息息相关。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坚持部门协同、央地联动,围绕粮油肉蛋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做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过程“不容易”,成效“不平凡”。全年CPI中的食品价格指数上涨2.8%,明显低于美欧等主要经济体10%左右的涨幅。国内外粮价涨幅对比更加明显,国际小麦、玉米价格月度同比涨幅最高达到74%和36%,而我国小麦、玉米价格走势较为平缓,成品粮零售价格更为稳定,全年36个大中城市大米零售价比上年下降1%,面粉零售价比上年上升3%。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狠抓机制建设。强化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推动各地建立健全监测预警、预期引导、区域协作、储备调节、产销衔接等方案预案,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逐步完善。
二是加强监测预警。密切监测各地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运行情况,加强市场形势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并提示预警。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对各地保供稳价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风险点进行提醒,压实工作责任,督促补短板、强弱项。
三是丰富调控手段。指导各地围绕产供储销全链条加强保供稳价。生产方面,稳定粮食和生猪生产,主产区和主销区共担保供稳价责任;督促大中城市落实人均菜地最低保有量要求。流通方面,推动主产区和主销区之间强化跨区域合作,开展联保联供;指导各地畅通运输物流,降低流通成本。储备方面,指导各地落实成品粮油、猪肉、北方城市冬春蔬菜等储备并适时投放,保障市场供应。终端环节,提升大中城市市域配送能力,及时开展平价销售,确保终端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总的看,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我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已经具备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较为完备的调控体系、丰富的实践经验,完全有能力、有条件保障好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消费需要。
澎湃新闻记者:受多种因素影响,2022年国际能源价格大幅攀升,国家在保持能源价格稳定方面有哪些重要举措?
周伴学:2022年,国际能源供需形势复杂严峻、价格大幅上涨,多个国家遭遇能源危机;我国是能源消费大国和进口大国,国际冲击叠加极端天气频发,能源保供稳价面临较大风险挑战。国家发展改革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持续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基础上,创新机制、稳定预期、加强监管“三箭齐发”,以煤炭为锚着力保持能源价格总体稳定。2022年1—11月,美国、欧元区CPI中能源价格同比分别上涨约27%和38%,而我国CPI中居民水电燃料价格仅上涨约3%,汽柴油价格涨幅也明显低于美欧。
一是创新机制。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坚持系统观念,煤价改革、电价改革“双管齐下”,以机制创新支撑能源保供稳价。改革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按照“下限保煤、上限保电”的原则,提出煤炭价格合理区间,同步明确煤、电价格可在合理区间内有效传导;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创新建立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制度,引导市场交易电价合理形成。上述改革措施实现了煤价、上网电价、用户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三价联动”,有效稳住了煤价,进而实现稳电价、稳用能成本。坚持保障民生,保持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
二是稳定预期。通过“打明牌、定边界”方式,持续加强宣传解读和预期引导,积极应对价格异常波动风险。完善煤炭价格形成机制方案2022年5月1日正式实施,同步发布公告明确煤炭领域哄抬价格行为认定标准,连续发布16篇煤炭价格政策系列解读,编印3000份《煤炭价格政策宣传解读手册》送至煤炭企业和相关单位,部署主产省多次召开政策宣讲会,全面完整解读煤炭价格“新政”,促进形成广泛市场共识。对相关煤炭生产贸易企业、资讯机构开展约谈提醒,及时纠正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炒作等行为。
三是加强监管。建立煤炭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制度,开展煤炭价格指数行为评估和合规性审查。每日监测煤炭出矿、港口、到厂现货价格,每周监测中长期交易价格,每月调度重点发电企业合同信息,及时了解一手市场价格情况,发现异常波动及时预警处理。对煤炭价格涉嫌超出合理区间线索开展拉网式调查、聚焦式核查,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一系列改革调控监管措施有效稳定了我国能源价格,为稳增长、保民生提供了有力支撑,与欧美国家能源价格大幅上涨形成鲜明对比。例如,2022年我国居民电价、气价均保持稳定,欧美国家则明显攀升,美国、欧元区2022年1—11月CPI中电力价格同比涨幅分别达12.9%和36.3%,天然气价格同比涨幅分别达26.6%和56.5%。
东方卫视记者:针对猪价周期性波动,国家采取了哪些措施促进生猪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今后一段时间国内生猪市场价格形势会怎样?
万劲松
2009年,国家出台了生猪价格调控预案,并于2012年、2015年、2021年三次修订完善,主要目的就是缓解生猪价格周期性波动,促进生猪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受周期性、季节性、超预期因素叠加影响,2022年生猪市场形势较为复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测分析预警,强化预期引导和市场监管,加强储备调节,精准有力开展市场调控。一是强化监测预测预警。不断丰富监测指标体系,加强调研会商,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发现问题立即预警。二是积极开展储备调节。2022年上半年生猪价格低位运行时,及时开展中央猪肉储备收储工作,连续13批次收储中央猪肉储备,同时督促指导各地同步收储,提振市场信心。下半年生猪供应偏紧、价格一度过快上涨时,连续7批次投放中央猪肉储备,并指导各地同步投放地方储备,增加市场供应。三是强化市场监管。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提醒企业加强行为自律,要求不得控量抬价、不得串通涨价。约谈部分故意渲染生猪涨价氛围的自媒体,提醒告诫部分夸大其词的市场机构。加强期现货市场联动监管,防范资本过度投机炒作。四是积极稳定市场预期。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稿等形式,加强市场预期管理,引导养殖户合理安排生产经营。一系列保供稳价措施,缓解了生猪价格周期性波动。
我们关注到,受猪肉消费较往年偏弱、生猪供应阶段性增加等因素影响,近期国内生猪价格有所回落。各方分析认为,当前国内生猪产能总体处于合理区间,预计2023年价格波动幅度会比2022年小一些。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紧盯市场动态,按照预案规定及时采取调控措施,促进生猪市场平稳运行。
深圳卫视记者:困难群众对物价非常敏感,请问国家在价格补贴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目前价格补贴发放情况怎样?
周伴学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一手抓“稳物价”、一手抓“保民生”,会同有关部门多次完善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坚决兜住兜牢民生底线。一是保障范围不断扩大。在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7类群体基础上,进一步将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和低保边缘人口阶段性纳入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范围,目前共覆盖困难群众约6700万人。部分地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扩大了保障范围。二是启动条件持续优化。将启动条件中的CPI单月同比涨幅由3.5%阶段性降低为3%。目前,满足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或CPI中食品价格同比涨幅达到6%中的任一条件,即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部分地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降低了启动条件。三是补贴标准稳步提高。物价补贴发放标准与城乡低保标准挂钩。各地根据城乡低保标准调整和物价上涨情况,及时提高补贴标准。部分地区还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发放了一次性补贴。四是发放时效不断提升。物价补贴发放时限,由早期“按月计算、按季发放”缩短至当前“按月计算、当月发放”,在相关物价指数公布当月发放到位,让困难群众尽早拿到物价补贴。五是资金保障更加有力。目前,各地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均明确了物价补贴资金来源。同时,中央财政每年对各地困难群众救助和抚恤优待工作给予适当支持。通过有力的资金保障,能够确保物价补贴足额发放到位。
2020年以来,各地累计发放物价补贴约375亿元,惠及困难群众7.3亿人次;其中2022年发放物价补贴约65亿元,惠及困难群众约2亿人次,对缓解物价上涨影响、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
中国发展改革报社记者:临近春节,国家如何采取措施保障节日市场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牛育斌
春节是我国重要传统节日,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此前工作基础上,结合形势发展变化,近期又会同有关部门对节日期间保供稳价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安排。一是强化监测分析预警。指导各地密切监测居民消费市场运行和价格变化,跟踪返乡、旅游人员流动情况,分析研判对城乡重要民生商品市场的影响,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并作出前瞻性安排。二是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指导各地积极发挥保供稳价主体作用,梳理本地重要民生商品产需、储备等情况,提前做好充实储备、产销衔接和应急预案等准备。三是确保货源充足。指导各地加强货源调配,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超等骨干流通主体加大提前备货、铺货力度,丰富品种选择。四是强化市场监管。加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巡查检查,引导和倡议市场经营者守法合规经营,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价格秩序。
从近期调度情况看,各地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储备充实,市场价格平稳有序,能够保障广大城乡居民节日期间消费需求。
摄影/高弘杰
“三无”电子烟化身“可乐罐” 吸引未成年人“入圈”******
“三无”电子烟化身“可乐罐”公开卖【 多种口味吸引年轻人甚至未成年人“入圈”】
□ 本报记者 孙天骄
“福禄大彩蛋,强烈推荐!薄荷白桃青提口味全”“兔兔奶茶杯,水基油激爽润口,奶茶般纵享丝滑”“流体暴力熊造型,抽完还能当摆件,颜值真的高”……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线上线下电子烟销售市场出现了大量这种“三无”电子烟产品:外包装上无详细中文说明、无生产厂家等信息,更没有生产许可证。这些“三无”电子烟在外包装上和卖家的推广语中,被称为“一次性气雾剂”“奶茶杯”“可乐罐”“星球杯”等,多种口味是这类商品的主要卖点。
事实上,《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子烟管理办法》等明令禁止除烟草口味以外的调味电子烟。同时,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也是禁止行为。然而,这类“三无”电子烟却以奇特造型、花样口味,不仅吸引了大量年轻人,还逐渐吸引不少未成年人“入圈”。
接受采访的专家认为,“三无”电子烟泛滥会导致多方面的危害,扰乱烟草市场秩序、危害人体健康,而其对未成年人的危害更是值得警惕。在多重禁令之下,“三无”电子烟仍野蛮生长,这归咎于交易手段的隐蔽性、监管不力等多重因素,亟待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规制。
三无电子烟受追捧
各种口味吸引少年
“前段时间,我本来是想去买普通卷烟的,但进店后,老板向我热情推荐了一款一次性电子烟,说是叫‘可乐罐’,有多种口味,味道甜美,年轻人都爱抽。”北京市朝阳区居民袁先生向记者谈起了第一次购买电子烟的经历。
袁先生去的烟酒店位于朝阳区一小区内。据店主介绍,一次性电子烟可以抽6000口左右,充电就能抽,一支能抽一个月,性价比高,有各种水果口味,比普通卷烟和市面上的普通电子烟都要好抽。出于好奇,袁先生花99元购买了一支柠檬口味的“可乐罐”。
袁先生回家后才发现,这种电子烟可能是“三无”产品。“外包装格外简陋,连生产厂家和生产标准都没有,附带的使用说明书里只有繁体中文。”
抽了一段时间后,袁先生发觉,这种水果味的电子烟虽然没有普通卷烟的焦油味,抽起来味道比较甜美,不过抽多了会感觉嗓子疼,“后来就不敢再抽这类电子烟了”。
近日,记者来到上述烟酒店实地采访,一进门,就看到门口收银台前摆放着大量五颜六色的小瓶子。店主看到记者在观察这些小瓶子后,立刻拿出一个递了过来并说道:“一次性电子烟,有果味的还有汽水味的,不刺激,好多小年轻都买。”
店主口中的一次性电子烟,价格在89元到99元不等,其中一款名叫“兔兔奶茶杯”,外形就像一个迷你的带吸管水杯,包装上还印着卡通兔子图案,分为多种颜色,不同颜色对应不同口味,有奇异果、黑加仑、激爽可乐等。此外,旁边还放着不少某款电子烟的替换芯雾化弹,也有多种口味,如蜜桃多多、元气草莓、冰魄薄荷等。
记者花99元买了其中一款青提味的“兔兔奶茶杯”,在这款产品的外包装上,尽管有某品牌名称,但是生产批号、生产厂家、使用说明等信息一概没有,只有简单的信息表明,该产品烟油容量为15毫升,尼古丁含量为每毫升30毫克。
记者询问店主具体使用方式时,得到的回复是“可以直接用自己的数据线充电,充电就能抽,大概能抽6000口”。在介绍商品时,店主更是多次表示,这种果味电子烟“都是年轻人来买,一次买好几种口味换着抽,其中不乏学生党”。
据了解,“可乐罐”等“三无”电子烟近期在市场上悄然出现,并迅速在年轻人群体中风靡。
江苏南京的段女士逛街时经常看到,有年轻人随身携带造型精致的电子烟,她觉得这样随手拿出来抽一口的感觉很酷,于是特意托朋友买了一款名为“奶茶杯”的水果味电子烟。
“我单纯觉得样子好看,抽着好玩,想着水果味的应该危害也不大。这个和专柜买的普通电子烟不太一样,抽起来味道真的很香,但一天不能抽太多,抽上十几口就感觉嗓子像被顶住一样。”段女士说,这种电子烟的受众主要是年轻群体,身边不少“00后”都在抽。
近日,一名拥有2000万粉丝的测评博主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了一则介绍水果味电子烟危害的视频,而在评论中却有不少网友留言称“想买”“有没有卖的”“年轻人谁抽卷烟啊”,对这种水果味电子烟的追捧可见一斑。
相关新闻报道显示,不少中小学校周边店铺向学生兜售果味电子烟。有网友评论称,“我才六年级,班里就有人抽了,老师最近在忙着请家长‘喝茶’”“我现在初二,身边抽的人确实不少”。
禁令之下隐蔽售卖
平台设置专属超话
记者近日调查发现,无论是线下实体门店,还是线上电商平台、社交软件中,都有大量“三无”电子烟售卖情况存在。
在一些电商平台,搜索“电子烟”关键词时,会直接弹出“绿网计划”页面,显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不得发布推广和销售电子烟的信息。平台进一步规定禁止发布电子烟及相关商品,如电子烟套装、雾化器、烟油、烟弹、注油工具或服务、加热卷烟烟具等。
因此,在相关平台检索“果味电子烟”“烟油”等关键词,均显示无搜索结果。
然而,“三无”电子烟并非在电商平台上彻底绝迹,而是以另一种更为隐蔽的形式继续存在。记者以“雾化油”“雾化器”“网红奶茶瓶”等作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后,立刻弹出市面上“三无”电子烟的类似商品,甚至还有电子烟果味爆珠、果味滤嘴等周边商品。
由隐蔽关键词搜索出的商品,大多是电子烟的果味补充液,其商品详情页中介绍更是模糊其词。例如,某款商品名称为“水果味雾化油草本香薰可雾化专用补充液油电子式高浓度蒸气精油”,月销量已达400多,一个补充液30毫升,55元,下单前咨询客服可获得注油器赠礼。
此类商品的卖家格外谨慎,当记者在聊天框中提到“烟”“奶茶杯”等字词时,客服立刻要求“请撤回消息”,然后称自己卖的是“香薰”。此外,其他店铺亦有将补充液叫作“香水”“食用油”等的情况。
除了在电商平台上“打暗语”售卖商品的情况外,还有不少“三无”电子烟的售卖场所转移到了更为隐蔽的社交平台。在某社交平台上,甚至有“奶茶杯”的专属超级话题,话题中全部是求购、售卖、交易信息,大部分卖家都表示“要的加私人聊天账号私聊,可以同城闪送和快递”。
记者添加了其中几位卖家的聊天账号,询问得知他们既售卖完整电子烟,也售卖补充液,“可乐罐”“奶茶杯”“萌虎杯”等各种网红产品应有尽有,甚至有人声称“厂家直发”,价格在55元到168元不等。
在网络市场里,这类电子烟的价格差异极大,同一款“萌虎杯”,在一名卖家手里的价格是168元,而在另一名卖家那里只需58元。令人感到意外的是,从其中一名卖家的朋友圈信息中可知,她还是一名高二学生,本身就是未成年人。聊天过程中,她告诉记者:“身边同龄人都抽,多酷啊。”
然而,在受访专家看来,这些“三无”电子烟大量存在,甚至将触手伸向未成年人,不仅扰乱了烟草销售市场,而且还会造成多种负面影响。
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杰认为,这类“三无”电子烟通过奇特的包装、独特的口味吸引青少年购买,青少年由于缺乏辨别能力,往往很容易被动走上吸烟道路,最终影响的不只是个人身体健康,也会对教育和社会秩序产生危害。
藏于暗处打击较难
加强监管势在必行
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禁止电子烟烟弹销售除烟草外的其他口味。《电子烟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任何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本办法规定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以外的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产品;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然而,多重禁令之下,“三无”电子烟为何仍能轻易买到?
朱杰说,随着电子烟国标的出台,国标电子烟只能卖烟草口味,而“三无”电子烟拥有各种水果口味,更容易被消费者所接受。2022年5月,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发布的《2021年中国中学生和大学生烟草流行监测结果》显示,2021年中学生使用过电子烟的比例为16.1%,其中使用水果味的比重占到63.8%。在2021年中国电子烟消费者偏好口味中,60.9%消费者偏好丰富的水果、食物等其他口味。
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讲师吴迪认为,这类电子烟对年轻消费者,特别是未成年人吸引力强。其外观设计十分可爱,包装像零食或玩具,又有多种新奇口味,对孩子具有很强的诱惑力。青少年处于快速探索、学习周围事物的阶段,对新兴事物存在强烈的好奇,电子烟与传统烟草相比,因外观设计新颖、口味样式各异,更加符合青少年的心理特征。
“《电子烟管理办法》出台后,由于明文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使得一部分青少年群体选择这些‘三无’产品作为新的‘玩具’,继续选择自己喜欢的口味。”吴迪说。
朱杰还提到,“三无”电子烟在研发、税收、人工等方面,成本远低于国标电子烟,所以价格低廉、利润空间大,因此消费者更愿意选择,商家也更有利可图。同时,由于这类“三无”电子烟多是小作坊式经营,资金、技术投入低,并且藏于暗处,相关部门打击难度较大。
朱杰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监管,从生产和销售两方面着手,双管齐下。相关监管部门追根溯源查找不法生产厂商,予以整治打击;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酒吧、学校等“三无”电子烟集中场合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三无”电子烟销售终端。同时,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将监管变为群防群治,提高监管效率。
吴迪认为,应当进一步压实网络平台责任,采取技术手段,对一些可能涉及“三无”电子烟的关联词,如“雾化油”等进行审核和筛查,并严格检查平台商家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等行为。社交平台对于涉及电子烟及其关联词的信息要进行更加严格的排查,应及时封停存在销售电子烟行为的违规账号,对于可疑账号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要重点强化电商平台、社交平台的主体管理责任,严密排查。快递环节要坚守实名制,严格检查包裹物品,不给违法寄送‘三无’电子烟提供便利。”吴迪说。
朱杰还呼吁,学校及家长应当共同担负教育职责。学校要加强对青少年法律知识和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让青少年了解烟草的危害,正确引导青少年远离烟草,对于校园不良风气,学校要及时引导阻止。家长也应加强教育和管理,避免青少年前往容易接触到烟草的场合。
漫画/李晓军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